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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戏剧学院报》工作条例

《上海戏剧学院报》是上海戏剧学院的校报,是宣传报道学校工作、建设、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舆论载体,是联系广大师生员工、校友、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重要的纽带和桥梁。编辑部工作人员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 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为指导,贯彻科学发展观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,积极探索,大胆创新,做精品报道,创一流业绩,为办好《上海戏剧学院报》做出积极贡献。

 

一、校报工作制度
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贯彻执行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。

2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,丰富和提高师生员工的精神生活。

3、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,营造积极向上、文明健康的校园舆论环境。

4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宣传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气象。

5、以教学为中心,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宗旨,提供思想理论支持。

6、出版周期为每20天一期(寒暑假除外),如遇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可相应提前或顺延。

7、坚持编审责任制和版面编辑责任制。

8、严格审查稿件,保证发表作品的真实性、公正性、正确性。

9、文艺作品、理论研究要坚持“双百”方针。

10、校报的印刷实行版面负责制和三级审稿校对制度,把好质量关。

11、校报的出版要遵守出版物的有关规定。

12、校报在学院内发放,本市及相关外省市校际交流,并有适当留存,每年度制作一定数量的年度合订本。

13、稿酬按版位确定,第一版每千字20元,其余三版每千字15元,新闻照片每幅10元,书法、绘画等艺术类作品每幅10元,诗歌作品按105元计算,相关重点栏目或特约稿件的稿费另计。

 

二、三级审稿制度

1、初审:由分管编辑负责,根据本报宗旨、当前形势、学校工作、领导要求以及编前会议的要求,选出采用稿。按三条要求审稿:一是思想内容和新闻价值,二是核对事实,三是提炼主题,选择角度,进行文字修改。

2、主审:由常务副主编负责,对编辑已编发的稿件进行审定、分版,并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,定稿后即画版、印校样。

3、终审:二校后的清样由主编即学校分管领导终审,同意后即付印。

 

三、版面编辑与责任编辑职责

(一)版面编辑职责

1、负责分担版面的组稿 、改稿、、画版、校对等工作。要按照报道计划,遵循“短、快、新、活、真、强”的标准,认真组稿。改稿要坚持观点正确,人名、地名、时间、数据等准确规范,文字通顺,标点无误。

2、负责分担版面的有关内容的采写工作。采写之前要制定采访计划,采访过程中要善于抓住问题,采写后要仔细加工提炼。

3、版面设计力求图问并茂,标题字号选用得当,设计规范、美观,杜绝政治性、技术性错误。

4、校对要仔细认真,严格对题、人名、职务、时间、地点、数据等易错之处的校对把关,确保错别字、标点等差错率在万分之三以内。

5、承担对部分摄影任务和编辑部分配的其他任务。各版责任编辑要在工作总互相支持,协调并进,取长补短。

(二)责任编辑职责

1、负责把版样和稿件及图片印校样。

2、负责校对和校对的组织工作,把好校对关。在校对中发现重要问题或作重要更动时,应与有关责任编辑和常务副主编商量解决。

3、送清样给主编即分管书记终审。

4、处理在付印前发现的问题。

5、付印和办理印刷费用的结算工作。

6、组织有关人员分发报纸和留足存档报纸。

7、对校报的版样和稿件整理存档,并将发稿时间、校对与改校时间、开印时间以及报纸印刷过程中的问题即使做初记录,以改进工作,做好各个环节的通连,提高效率。

四、校对制度

1、校对工作的任务是对原稿负责,消灭一切排字上的错误,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,应及时提交有关编辑解决。保证报纸的出版质量。

2、校对工作的主要内容:校对原稿,消灭差错,保证版面的规范化。

校对是报纸编排的最后一关,为确保报纸质量,校对中要严格对以下关键内容:( 1 )人名;( 2 )职务名;( 3 )组织机构名称;( 4 )专门术语;( 5 )地点;( 7 )数字;( 8 )引用语;( 9 )重要情节;( 10 )各种度量衡单位;( 11 )特别注意标题用语。

3、一校应对照原稿或读校,二、三校可采取默校。但重要稿件二校时必须进行重点校对,以确保校对质量。规定的校对次数,不能任意减少。

4、校对时必须采取规范的改校符号,保持校样整洁。

5、校对后,差错率应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。

 

五、学生记者、特约记者、通讯员条例

(一)学生记者、特约记者、通讯员条件

   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品德优良,学习较好,遵纪守法,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。

   2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,对校报宣传报道工作有热情,工作主动、认真,联系同学比较广泛。

   3、学生记者、特约记者的产生采用招聘、考察、录用的方式。通讯员的产生采用自荐、单位推荐和编辑部选拔相结合的方式。

(二)学生记者、特约记者、通讯员任务

1、服从编辑部的组织管理、及时向编辑部提供新闻线索,以及及时了解读者对校报的反映。

2、根据宣传计划,积极为校报写稿并提供各种信息,为办好校报想办法,提建议。

3、每学期被本报采用的稿件不得少于5篇。每月至少同编辑部联系一次。

4、受编辑部委托,凭记者证、通讯员证,在校内对有关问题可进行专题采访或调查。

(三)对学生记者、特约记者、通讯员队伍的培训

每学年以会议、讲座、外出考察等形式进行通报宣传报道计划和业务培训。内容为:

1、介绍校报任务、历史沿革、版面安排、栏目设置、稿酬制度等;

2、布置宣传报道计划;

3、举办消息、通讯、言论、摄影等知识讲座;

4、不定期召开座谈会,沟通情况,交流协作经验等。

(四)学生记者、特约记者、通讯员的考核与奖惩

1、根据学生记者、特约记者、通讯员的工作情况,每年年终经编辑评定,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。名单在校报上公布。

2、学生记者、特约记者、通讯员在一学期内没有向编辑部发送5篇稿件者,按自行退出处理。工作中违反宣传规定,采写报道严重失实,造成恶劣影响着,分别予以批评、警告、直至取消资格。

 

上海戏剧学院党委宣传部(校报编辑部)

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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